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该怎样催讨其所负的债务
一、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该怎样催讨其所负的债务
1.债务人失踪后,符合宣告失踪条件的,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,向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;
2.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,讨回债务,法院可以依法作出缺席判决。
《民法典》第四十三条
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,维护其财产权益。
失踪人所欠税款、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,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。
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七条
被告经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,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,可以缺席判决。
二、债务人可以转让债务吗
可以,但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。
1.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,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转让的前提。
2.债务转让中,被转让的债务必须具有可移转性。
3.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。
4.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五十一条
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,应当经债权人同意。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,债权人未作表示的,视为不同意。
三、起诉债务人法院多久会受理
法院一般在七日内受理。提醒您,前提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二条
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:
1.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;
2.有明确的被告;
3.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、理由;
4.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
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。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,必须受理。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在七日内立案,并通知当事人;不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,不予受理;原告对裁定不服的,可以提起上诉。
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位于云南省中南部,因地处红河流域元江中上游而得名。县城坐落在元江两岸,国道213线(高速)、国道323线与红河经济干经交叉处,是云南省通往南亚、东南亚的陆路必经之地。现辖6乡4镇3农场(不含省属元江农场),总面积2858平方公里,是以哈尼族、彝族、傣族三个少数民族为主体多民族和睦共处的民族自治县。元江山川毓秀,物华天宝,古有“滇南雄镇”盛名,今得“天然温室”、“哀牢明珠”美誉。境内山坝相间,立体气候特点突出。全县植被覆盖率62.9%,森林覆盖率41.5%,得天独厚的自然禀赋造就元江丰富的矿产、生物资源,现已查明的矿产有金、银、铜、钴、镍、石膏、蛇纹石等,其中镍矿蕴藏量约53.3万金属吨,位居全国第二;拥有野生动物资源100多种,农作物资源163种,经济作物资源228种,林木资源2000多种,药材资源58科87属170多种,花卉品种资源61科224种。其中尤以芒果、荔枝、香蕉、菠萝等经济林果和芦荟、茉莉花、热带花卉等特色生物资源的优势突出。元江一年四季山清水秀,瓜果飘香,花开不断,是观光旅游、谋求投资发展的丰饶宝地。